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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G/T 6065-2022 乙烯法工業(yè)用氯乙烯
范圍
本文件規(guī)定了乙烯法工業(yè)用氯乙烯的技術要求、取樣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隨行文件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以及安全。
本文件適用于由乙烯路線生產的氯乙烯。
術語和定義
本文件沒有需要界定的術語和定義。
技術要求
乙烯法工業(yè)用氯乙烯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的要求。
取樣
組批
產品按批取樣和檢驗。生產企業(yè)以每一生產周期生產的乙烯法工業(yè)用氯乙烯為一批。用戶以每次收到的同一批次的乙烯法工業(yè)用氯乙烯為一批。
取樣要求
用不銹鋼氯乙烯取樣器(以下簡稱取樣器),從成品貯罐或氯乙烯管線中取樣,用于分析檢測。
樣品標簽
樣品取樣器上應注明: 生產企業(yè)名稱、產品名稱、批號或生產日期、取樣日期和取樣人等。
試驗方法
水分的測定
原理
采用卡爾•費休法,試樣中的水分與反應池中已知滴定度的卡爾•費休試劑或陽極電解生成的碘進行定量反應。
試劑或材料
卡爾•費休試劑: 符合 GB/T 6283 要求。
儀器設備
微量水分測定儀。
進樣器: 鋼針或同等功能的進樣管路。
電子天平: 精度0.1g。
分析步驟
根據微量水分測定儀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和確定進樣量。將取樣器兩端和進樣器擦干或用氮氣吹干,秤取樣器稱質量。取樣器一端連接進樣器。慢慢旋開取樣器閥門,放出試樣于反應池中,并以小氣泡連續(xù)鼓泡,保持勻速進樣。關閉取樣器閥門,取下取樣器,稱取質量。在儀器上輸入試樣的質量,儀器測定結束后自動計算試樣中水的質量。
結果計算
水含量以ω3計, 按公式(5)計算:
式中:
ω3 ——試樣中水的含量的數值,單位為毫克每千克(mg/kg);
m3 ——進樣前取樣器的質量的數值,單位為克(g);
m4 ——進樣后取樣器的質量的數值,單位為克(g);
m5 ——試樣中水的質量的數值,單位為毫克(mg)。
允許差
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的絕對值不大于10mg/kg。
取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報告結果。
京都電子KEM 庫侖滴定法卡爾費休微量水分測定儀 MKC-710S
京都電子KEM 容量滴定法卡爾費休微量水分測定儀 MKV-710S